沃爾沃發展歷程
柴油發電機公司:
因此我們制造沃爾沃的一切指導原則就是以安全為本。 ——沃爾沃汽車”
雖然在國內的道路上也不乏沃爾沃的轎車和卡車,但真正能說清楚沃爾沃標志的人并不多。在建立沃爾沃之初,僅有一個代表鐵礦的,用來代表這個品牌產品的剛強、堅硬,而這在當時就意味著安全。后來又在這個符號中間加了一個斜條,上面增加了沃爾沃VOLVO的字樣,這個沃爾沃VOLVO源自拉丁文VOLVERE,意思是“我滾動、我發展”或者“滾滾向前”。
在沃爾沃VOLVO誕生后不久,美國汽車制造商查爾斯.納斯就打算收購VOLVO。在阿瑟.格布爾森的堅持下,沃爾沃VOLVO獲得了一家瑞典軸承制造商SKF的支持,這項收購沒有得逞。不過差不多70年后,1999年,沃爾沃VOLVO集團還是把VOLVO轎車以500億瑞典克朗賣給了美國福特汽車公司,其中約一半的費用用于支付公司的名稱和商標。這次出售并非沃爾沃VOLVO集團的轎車業務經營不善,而是在全球轎車產業中,沃爾沃VOLVO轎車所占的市場份額使得它難以承受龐大的新車開發成本,歸屬福特反而更有助于這個品牌的未來發展。
沃爾沃VOLVO對安全的關注從20世紀40年代就在其產品中表現出來了。沃爾沃VOLVO在PV444型車上配置了諸如膠合擋風玻璃和安全車廂的框架機構等創新配置。1959年,沃爾沃VOLVO推出了由尼爾斯.波哈林發明的三點式安全帶,從此改變了整個汽車世界。沃爾沃VOLVO于1962年榮獲第一個安全獎,以后類似獎項就接踵而來。1987年沃爾沃VOLVO又首先在轎車上裝備了安全氣囊。隨著1996年沃爾沃VOLVO在瑞典本土推出的與日本三菱汽車公司合作的S40,沃爾沃VOLVO的安全性能被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新款車型配置了側安全氣囊,這在同類型車內屬于首創。隨著1999年沃爾沃VOLVO轎車加盟福特汽車,沃爾沃VOLVO的品牌煥發出新的生機,目前沃爾沃VOLVO公司已經采用了全面的數字化設計,設計師和工程技術人員可以比大多數競爭對手更快更智能化完成開發工作。